医保惠民政策宣传(三)

来源:米脂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时间:2022-03-25 10:35
医保异地就医直接报销政策你明白吗?
“人在异乡,不要生病”,这句话说到了无数人的心坎上。当然,谁也难免头疼脑热,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一、异地就医的范畴
异地就医是指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行政区划外的定点医药机构(指与医疗经办机构签订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协议,并可通过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发生的就医行为(门诊、住院)。包括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
二、异地就医的适用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
4.转诊转院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
5.其他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规定的急诊急救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的人员。
三、异地就医备案程序
1、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也可通过线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网站、手机等多种形式开展备案服务。
2、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转院人员通过国家小程序或网络办理提交异地就医申请时,经办人员对备案信息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确认备案成功;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注明不符合原因。备案审核结果可在备案小程序进行查询。
四、省内异地就医费用审核报销
1、省内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今后逐步过渡到执行全省统一的支付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2、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在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政策计算。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 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按协议结算。结算办法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
五、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审核报销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报销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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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印】【顶 部】【关 闭 来源:米脂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杜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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