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惠民政策宣传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23-06-16 15:08

医保惠民政策宣传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

“人在异乡,不要生病”,这句话说到了无数人的心坎上。当然,谁也难免头疼脑热。当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惠民政策全面推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待遇政策。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执行参保地支付范围和参保地待遇报销政策。
(二)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三)异地就医结算待遇。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参保地和备案地双向同等医保待遇享受机制。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就医住院结算时,基本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市内就医时的标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1600元)。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市内就医的,可在市内享受医保结算服务,执行市内待遇标准。其中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制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执行我市跨省异地转诊待遇政策。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住院,职工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提高2%;城乡居民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3500元,支付比例为55%。跨省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职工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85%,退休人员提高2%;城乡居民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3500元,支付比例为45%。
3.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按规定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相关费用一并列入核查范围。
4.市内参保人员在就医地无等级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视同为一级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
5.开通居民和职工门诊统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执行我市待遇支付标准。
6.取得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且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其就医费用可在异地就医地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执行我市待遇政策及标准。非直接结算病种和非跨省门诊慢特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就医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执行我市待遇政策及标准。
7.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就医未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按我市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一)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即参保人员未申请备案信息变更或个人在榆林市内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时,已登记的备案信息长期有效。参保地可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时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通过个人承诺制进行备案的参保人员,有效期为3个月。3个月内按规定及时完整补充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所需资料的,接续享受“长期”有效期限。3个月有效期内,承诺人未按规定及时完整补充跨省登记备案所需资料的,即终止其备案有效期。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6个月有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有效期满后按本规程重新申请登记备案。
(二)异地就医备案补办机制。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出院结算前补办跨省异地备案的,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自费结算后,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三、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流程
1.跨省线上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陕西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2.跨省线下备案。参保人员可携带申请资料到参保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3.取消省内住院和门诊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参保人员省内跨统筹区住院就医时,职工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执行市内本地就医待遇标准;城乡居民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3500元,支付比例为55%。取得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其就医费用可在省内市外开通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执行我市待遇政策及标准;非直接结算病种和非跨省门诊慢特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就医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执行我市待遇政策及标准。
4.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跨省异地就医使用备案。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在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使用个人账户基金直接结算。
5.优化门诊慢特病跨省备案。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或首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无需再办理门诊慢特病跨省备案。
6.实行统一的备案材料及文本格式,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不得额外增加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和更改文本格式。
7.参保人员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参保人员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来源:米脂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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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印】【顶 部】【关 闭 来源:米脂新闻网 编辑:朱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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