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黑加油点,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并向社会公开征集黑加油点违法违规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共同参与监督。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在危化品企业、工贸企业、非煤矿山、公路施工区域等场所的内部加油点。
2.以生物燃料、醇基燃料、煤基清洁燃料、动力液、燃料油等新能源加注为掩护的固定加油点。
3.停车场、国省干道、公交站附近,为运输车辆加油的流动加油点(油罐车)。
4.工业园区、建筑工地等场所对外非法经营的自建成品油油罐。
5.旅游景区、桥底、沟渠等处非法为船舶等加油的水上加油船(站)。
6.伪装成快递车、冷藏车、洒水车、工程车、维修车等形式的流动加油车。
7.以化工品等名义销售成品油、组分油的炼油企业。
8.以新能源、环保油、污油回收、废旧轮胎等为幌子,生产成品油、非标油的企业。
9.非法调和生产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乙醇汽油推广区域除外)、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10.非法改装加油车的汽修厂等。
11.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利用加油站、油罐车非法从事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
12.购进“不带票”成品油、篡改销售数据,以及以组分油直接调和油品销售的加油站。
二、举报时间及方式
(一)线索举报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线索举报电话
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912-6212128;
工业商贸局举报电话:0912-6222533。
三、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借机诬告、恶意举报、陷害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米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