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为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证

来源:学习时报网 作者: 时间:2016-10-10 10:38
——访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

近期,陕西省委出台了《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等“三项机制”。“三项机制”重点针对为官不为问题。“三项机制”协调配套同时出台,引起较大反响。为此,记者专访了中共中央委员、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同志。

  学习时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些干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也出现一些苗头,这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是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的挑战。为破解这些难题,各地都在进行相应的探索。请您先谈谈陕西省委出台“三项机制”的主要考虑。
  毛万春:陕西省委研究出台“三项机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建立推动“三项机制”是陕西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的政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视察时,对陕西提出“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放眼世界大局、结合国情省情作出的科学判断。当前,受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复杂形势的影响,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下行压力不断增大。面对问题、差距和挑战,我们能不能紧紧把握发展的新趋势、新机遇,妥善应对发展道路上的新矛盾、新挑战,能不能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能不能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变成现实、落地生根,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激励各级党政干部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成就事业、建功立业。
  第二,建立推动“三项机制”是陕西省委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三个区分开来”,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党政干部队伍的管理规律。在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下,少数干部思想困惑增多,做工作干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仅靠思想政治教育,更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实施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就是运用党政干部队伍的管理规律,突出鼓励激励促进作用,体现宽严相济、刚柔并重、奖惩并举的理念,激发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活力,这是对陕西党建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
  第三,建立推动“三项机制”是陕西省委破解中等发达省份发展难题、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陕西实现了由欠发达省份向中等发达省份的重大跨越,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但仍存在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区域发展还不够协调,创新发展驱动不足,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等问题和差距。作为后发展省份,陕西要想在新一轮竞争中走在前列,成功跨越这一重要时期,唯有苦干加实干,因此,必须打造作风过硬、敢于担当、奋力拼搏、勇于创新的干部队伍。当前,陕西面临着实现追赶超越的重大任务,工作和事业能否取得预期成效,与干部的执行力直接相关。陕西省委出台的“三项机制”,准确把脉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合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鼓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激发全省干部队伍活力,为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学习时报:“三项机制”重点要解决的是为官不为问题,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重要的创新之处?
  毛万春:总的来说,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激励,从不同角度对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作出制度安排。“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
  第一,“能者上”。《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即鼓励激励机制,主要从正向激励层面鼓励激励党政干部干事创业,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等多种激励方式。评优评先方面,是指根据工作实绩按照一定的比例授予地方和部门相应层次的荣誉,给予精神激励。比如,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 10名的县()和前5名的城区,以省政府的名义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考核奖励是指凡是在评优评先中获得一定荣誉的单位和个人,物质上就给予相应的奖励。选拔重用方面,每年结合各项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建立鼓励激励机制,目的就是进一步激励全省各级党政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进一步强化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的鲜明导向。《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即鼓励激励机制突出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综合激励。《鼓励激励办法》针对不同层级党政干部的不同特点,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等手段,让多种激励方式相互作用、互为补充,尽最大可能地调动和激发各级党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便于操作。《鼓励激励办法》没有另起炉灶重新设置考核体系,而是注重综合运用我省较为成熟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导向清晰,有效避免了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从而确保了考核权威和效率。三是务实管用。《鼓励激励办法》在充分吸纳现有的考核激励措施基础上,又提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激励举措,必将对全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产生鲜明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
  第二,“干者容”。《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即容错纠错机制,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包括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等11类情形均可以进行容错。容错纠错机制着眼点在于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被认定容错的单位和个人,考核、提拔、晋升、评优等不受影响。容错纠错机制内含的一项重要机制是澄清保护机制: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可以通过谈心、召开会议和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即容错纠错机制有三个重要特点:一是体现了中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论断,为我们制定办法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依据。二是澄清了模糊认识。《容错纠错办法》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把严格执纪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统一起来,严格区分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都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总结了基本经验。立足我省现有的一些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的做法和经验,注重抓早抓小,防范在先,以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特别是在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和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方面,总结提炼了陕西之前的一些探索、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有效的梳理整合。
  第三,“庸者下”。《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即能上能下机制,从根本上说是要建立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新机制,实现干部“能下”“真下”。能上能下机制规定7个方面工作不力就要让位子。包括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和生态环境等7个方面工作不力就要让位子。《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即能上能下机制有三项基本要求:一是聚焦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能上能下办法》把适用对象聚焦到省管党政领导干部,把重点内容聚焦到解决干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等问题上来,目标更加集中、重点更加突出、内容更加具体,操作性也更强。二是明确了让干部下得服气的硬杠杠。《能上能下办法》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和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明确了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7个方面情形,对这些规定最大限度地量化,划出底线,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三是用严格的程序保障干部下得稳妥。《能上能下办法》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注重与干部追责的有关法规相衔接,明确了干部“下”的环节和程序。
  “三项机制”的建立,是一个探索创新的过程,肯定还有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所以,这三个文件目前都以“试行”的形式下发。各地各部门在实践操作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新情况、新问题,因此,省委没有搞一刀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省委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
  学习时报:通过您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三项机制”协调配套同时出台既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同时又是相互衔接配套的制度链条。那么,“三项机制”各自独特的作用是什么,内在联系是什么,请您再详细谈谈“三项机制”的逻辑关系。
  毛万春:“三项机制”的核心就是“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三项机制”不是单向机制,而是一个三位一体的机制群。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从不同角度对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作出制度安排。鼓励激励机制,主要从“正向激励”层面鼓励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敢于创业”,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容错纠错机制,主要从优化环境层面为干事创业提供重要保障,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放不开手脚的问题,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能上能下机制,主要从“负面约束”层面对“为官不为”作出惩戒,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三项机制”相互衔接配套,是应对新形势破解新难题的一项重大决策。传递的信号就是希望通过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三项机制”相互配套相辅相成,鼓励激励催生动力,容错纠错提供保障,能上能下标明底线,是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体系。
  学习时报:好的制度关键还在于落实,请您谈谈在实践中应该如何贯彻落实“三项机制”。
  毛万春: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三项机制”精神,领会制度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激发全系统、全行业和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对“三项机制”进行全面、持续、深入解读。注重挖掘一批正反典型,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追赶超越的良好风气。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要按照“三项机制”精神,抓紧研究制定体现省委精神、符合工作实际的具体操作文件,形成相互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省委要求,又要紧密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实践,体现地方和单位特色。
  三是扎实贯彻实施。全省各地发展基础不一、各部门业务领域不同,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要求,大胆探索、积极完善,勇于实践,切实把干部队伍的活力激发出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广大干部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主动承担起牵头责任,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情况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检查、党建制度改革督查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强化督促,奖惩并举,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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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印】【顶 部】【关 闭 来源:学习时报网 编辑:杜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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