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2012年征兵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12-10-19 08:22

                 强军兴国担大任  热血青春铸辉煌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建设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冬季征兵命令,我县2012年征兵工作拉开了帷幕。征集、选送合格兵员,是加强军队建设、增强国防实力、确保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周密部署,确保今冬征兵工作圆满完成;广大适龄青年要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自觉履行兵役义务,为建设强大的国防和军队贡献力量。
一、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我国《宪法》第55条明确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规定服兵役”。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法律赋予了公民的神圣职责,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每一个达到服兵役年龄的公民,都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依法应征服现役或者服预备役,履行自己应尽的兵役义务。
    士兵服现役期限。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第1年称列兵,第2年称上等兵。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志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选改为士官。士官按照军衔级别自低到高分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下士、中士称为初级士官,最高服役6年;上士、四级军士长称为中级士官,最高服役8年;三级军士长以上称为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年限,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志愿,经过一定的选拔程序可进入下一期服役。
    逃避兵役的惩处。为了充分体现对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公平和公正,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国法律还对逃避服兵役行为的惩处作出了严格规定。《兵役法》第61条明确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战时有第(一)(二)、(三)项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二条规定,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伍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第六十四条规定,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设强大国防是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
    热爱祖国,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华儿女对祖国母亲应尽的道德义务。当前,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攻坚期,建设强大的国防不仅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系到我国国际地位的巩固和提高,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更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从全球范围来看,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流,但天下并不太平,世界局势持续动荡,“颜色革命”、意识形态斗争尖锐复杂,国防恐怖主义活动频繁加剧,影响国家安全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纵观国际形势,可谓风云变幻,乱象纷呈,仍处于多事之秋。美国重返亚太对我国国家安全带来严重挑战。我国周边一些国家在西方大国的挑唆下,与我在争议地区不断进行摩擦,寻衅滋事,在领土和海洋权益上向我提出无理要求,特别是近期日本政府公然购买钓鱼岛,挑战中华民族底线,企图否定我二战胜利果实,国家安全、领土主权的完整,牵动着全体中华儿女。境内“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极端宗教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活动猖獗,重大自然灾害、社会群体性事件等非战争安全问题频发。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必须建立一支始终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军队作为坚强后盾,才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才能为我国的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和良好的内外环境。
    国家的安危,民族的兴亡,同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与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安宁幸福紧密相连。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居安思危,从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的战略高度,自觉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保卫祖国安全,捍卫祖国尊严贡献自己的青春和智慧。
 三、人民军队是有志青年锻炼成才的大熔炉
    人民军队,既是有志青年施展才华、展示自我、报效祖国的大熔炉、大舞台,也是热血男儿磨砺意志、锤炼人格、成长成才的大学校。
我军历史是一部辉煌的战史。在我军85年的奋斗历程中,人民解放军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作出了不朽的贡献,建立了光照千秋的功业。特别是近年来在抗击南方冰雪灾害、汶川和玉树大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中,广大官兵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危急关头,关键时刻,总是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充分彰显了人民军队的宗旨和风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伟大军队造就伟大的战士。纵观古今中外,许多有建树、有作为的杰出人物都是从军营这所大学校、大熔炉,培育和锻炼出来的。从革命战争年代的开国元勋、国家领导人,到和平建设时期的航天英雄杨利伟、新时期士兵楷模向南林、三栖精兵何祥美、雷锋传人郭明义,以及北大学子大学生士兵标兵高明,都是在部队锻炼成长起来的。
    军营是有志青年成才的大学校。青年时期是一个人有朝气、有活力、有理想、有抱负,不断改造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事业观的重要成长阶段,经过部队几年的摔打磨练,提高了政治觉悟,掌握了科学文化知识和技术,陶冶了情操,增长了才干,在部队成为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顶梁柱,到地方成为经济建设的尖兵。同时,军队严明的纪律、严密的组织、严格的训练和紧张有序的生活,不仅可以培养雷厉风行、处事果断的优良作风,而且能够全面锻炼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和指挥决策能力;军旅生活的磨练,还能够培养果敢顽强、英勇无畏、乐观向上的意志品质,为以后人生道路上的拼搏进取夯实基础。实践证明,参军入伍既是报效祖国的好机会,也是锻炼自己的好机会。
四、实施优抚安置是党和国家的优良传统
    党和国家对军人及家属的优抚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我国《兵役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义务兵在部队服现役期间,享有从部队发出的平信享受免费邮递,参战或因公致残,按规定评定残废等级,定期领取伤残优抚金,乘坐车船时享有优先购票和减价优待,军人婚姻受保护,义务兵家属与其他群众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的优先权。士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此外,政府和军队还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军民共建等活动,发动全社会采取多种形式为军属排忧解难。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军人、对军属的关怀和爱护。
    为了鼓励高校毕业(在校)生应征入伍,国家还对征集大学生士兵的相关政策作了调整,除规定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是优先考学提拔。(1)同等条件下、高校(在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2)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3)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4)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拨,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先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校1年,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6)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首次选取士官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7)大学生士官本人自愿长期服役且胜任本职、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8)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拨为军官。从去年起全军还大幅增加了从大学生士兵中提干的名额,以兰州战区为例,全区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数量比去年将增加近10倍。
    二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三是退役后享受就学就业优惠政策:(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5)退役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在此基础上,四总部还大幅调整了士兵津贴、退伍补助费和军人工资标准,将列兵津贴调整为500元,上等兵津贴调整为550元。士官基本工资(未包括地区生活、高山海岛、骨干津贴等补助),下士第一年为2300元,中士第一年为3000元,上士第一年为3730元。四级军士长第一年为4530元。义务兵退伍补助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2000元;士官的复员费也随工资调整相应增加。
    同时,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发给退役金后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资等都种方式结合、城乡一体的制度体系。对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分别发给一定的退役金,实行自主就业;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五、2012年兵员征集的有关问题
    时间安排。10月30日前接受适龄青年报名、确定预征对象。征集实施工作于11月1日开始,11月15日前完成征兵体检;11月30日前完成政审走访;12月8日前完成定兵公示;12月10日开始组织被装发放、起运新兵;12月底前新兵全部运送到部队。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填写2012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12月1日起算。
    年龄条件。征集的男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2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年满17至19岁(即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文化条件。男青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3年毕业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尽量征集2012届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
    女青年,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2012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2年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身高、视力、体重要求。身高,普通兵男青年为162cm以上,女青年为160cm以上,其他条件兵按有关要求执行。
视力,陆勤兵岗位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其他条件兵按有关要求执行。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为身高(厘米)减去110。
女兵征集。今年女兵继续由省、市两级征兵办公室共同组织,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zbbm.chsi.com.cn),征兵办公室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武装部报名应征
    广大适龄青年们,祖国已向我们发出号召,军旗已向我们进行召唤,让我们放飞心中的梦想,肩负起祖国赋予的神圣使命,把自己的青春和力量融入到威武雄壮的钢铁长城,投身军营、献身国防,积极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贡献,创造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青春业绩,谱写出更加绚丽的辉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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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印】【顶 部】【关 闭 来源:米脂新闻网 编辑:杜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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