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912-6212255邮箱:1483081441@qq.com

米脂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的通告

时间:2025-10-24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米脂县人民政府决定发布森林草原防火戒严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戒严期限

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戒严区域

全县所有集体林地、森林公园、景区、天然草地、人工草地和其他林草地。

三、戒严要求

戒严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戒严区域实施下列行为:

(一)烧荒、烧地畔、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等生产性用火;

(二)吸烟、烧火取暖、野炊、祭祀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林区内私设“电猫”等非生产性用火;

(三)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四)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不安全用火行为。

四、违规处罚

对违反本戒严通告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无自控能力人员所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灾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村(社区)要切实履行防火责任,按规定在林区要道、景区景点等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加强日常巡查管控,排除火灾隐患。凡进入禁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严格登记并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安全用火规定,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电话进行报警。接到灭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务必立即赶赴火场,接受统一指挥,开展科学扑救。


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米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12-6213301

米脂县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站电话:0912-6231222

米脂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电话:0912-6232668


米脂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来源:米脂新闻网   作者:小编

打 印】【顶 部】【关 闭

 

免责声明:
1.凡来源注明“米脂新闻网”的作品,其版权归米脂新闻网所有。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米脂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除本站写作和整理的文章或图片外,其他文章或图片来自网上收集,均已注明来源,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处理,谢谢。

技术支持:米脂婆姨网络公司 陕公网安备61082702000111号 陕ICP备12009129号-1 Email地址:1483081441@qq.com
本站所刊登的米脂电视台、米脂人民广播电台及米脂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米脂融媒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22001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7420071新闻热线:0912-6212255 地址:米脂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信箱:mizhixinwen@126.com
米脂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12-621225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mizhixinwen@126.com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9-63907152站长统计